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:
如果您對本所有任何建議或意見,歡迎寄信至意見信箱(h0075@kcg.gov.tw)反映,在您提供意見前,請務必注意因縣市合併後部分相關業務已移撥高雄市政府相關局處(如本頁最後說明),並詳閱以下內容:
- 透過本信箱反映意見時,請務必填寫姓名、電話、地址及電子郵件,以便儘速處理及回復。
- 透過電子郵件反映之內容,請具體載明(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)等資料,以利查證及處理。
- 反映或建議事項,辦理時間自電子郵件送出之次日起5個工作天,並會以e-mail回覆您,若案件非屬本所權管,本所將函請高雄市政府相關局處處理,若因案情複雜,致未能於規定日期內辦結,得辦理展期,惟全案不得超過30個工作天。。
- 但依規定有下列情形時,本所不予處理:
- 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,仍一再陳情者。
- 無具體內容、未具名或地址、或經查證所留姓名、電話、地址或電子郵件位址屬偽冒、匿名虛報或不實者。
- 非本所職責範圍或相關業務內容(包含商業廣告及個人觀感陳述等)。
- 反映內容涉及人身攻擊、使用不雅字眼謾罵或任意作不實指控,可能涉及公然侮辱或毀謗等刑 事責任等,如有以上情事,本所將逕自刪除並作適當處置,以維護您與他人的權益,請臺端見諒並惠予配合。
縣市合併後業務移撥高雄市政府相關局處權責如下:
業務 |
權責單位 |
路燈、路樹、六公尺以上道路維護管理 、公園管理(保舍甲運動公園除外) |
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|
治安、交通違規、攤販取締、商家占用 |
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|
交通號誌、標線標誌、劃設汽車、機車格 |
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|
環境衛生、噪音公害、空地髒亂 |
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|
市區排水 |
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|
殯葬業務 |
高雄市政府殯葬管理處 |
圖書館業務 |
高雄市立圖書館 |
相關局處反映可撥打1999或3358080
或使用高雄市政府線上即時服務系統( http://soweb.kcg.gov.tw )反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