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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14年申請優先入營、延緩入營之對象條件及相關作業規定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4-04-17 10:00

    申請對象:

     符合下列條件者:83年次至93年次尚未列入梯次徵集對象之役男,可於114年6月30日以前畢業(含休、退學)等緩徵原因消滅,應接受114年常備兵役軍事訓練,因個人生涯規劃,有優先或延緩入營意願者,得申請優先入營或延緩入營。

    申請方式:

    統一採取網路申請方式辦理,於受理期間至內政部役政司全球資訊網主題單元「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」(https://www.ris.gov.tw/military-priorityEnlist/app/early/login)完成網路申請作業並取得申請序號。

    三、申請經核准後,按徵集順序依序列入各入營時段徵集入營。如尚未完成徵兵檢查或軍種兵科抽籤者,須完成抽籤後,始得列入徵集對象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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