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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高雄市政府推動補助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執行計畫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05-30 16:38

    補助資格:按建築物類型區分為三類型

    • 類型一:「總樓高5樓以下公寓、透天、平房住宅」
    • 類型二:大樓1樓店鋪供住宅使用場所
    • 類型三:應設置住警器之6樓以上公寓大廈

    申領流程採紙本申請或線上申請擇一

    • 紙本:填妥「高雄市政府補助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申請表」,至本府消防局轄區消防分隊申請,申請表可至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全球資訊網-下載區-火災預防科下載。
    • 線上: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全球資訊網-便民服務-「住警器線上申請區」填寫申請表單(網址:https://gov.tw/LAd),並由轄區消防分隊人員進行審核,於7日內通知申請人審核結果。

    火災警報器裝設方式,可參考宣導影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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