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受理時間:113年11月7日至113年11月20日止
二、申請地點:受災害農地所在公所申請現金救助
三、所需文件:身分證、印章、存款簿、土地所有權狀或其他可證明文件(如土地租賃契約)
四、農產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高雄市全品項列入農產業現金救助,免現勘區域 及品項如下所示:
(一)蘿蔔:高雄市全市,每公頃4萬1,000元。
(二)紅豆:美濃區、旗山區、杉林區,每公頃2萬8,000元。
(三)水平棚架網室-塑膠布(網):杉林區、六龜區,每0.1公頃4,000元。
(四)胡瓜:杉林區,每公頃4萬6,000元
(五)長豇豆:杉林區,每公頃4萬1,000元
五、詳情請參閱附件農業部天然災害公告